本溪地区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查问卷的通知
县(区)财政局、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会计处《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的函》(辽财会函字〔2019〕3号)工作要求,以及并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为了解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全面有效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县(区)财政局、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充分了解辖区内(所属单位)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情况,组织辖区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调查问卷,并于6月21日前上报(电子邮箱:1801359691@qq.com)。
2.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调查问卷下载址:本溪市财政官网(http://czj.benxi.gov.cn/)-通知公告栏目。
联 系 人:市财政局会计科 李峰
联系电话:024-42836632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查问卷
本溪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9年6月17日
附件:
本溪地区关于开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查问卷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