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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来源:本溪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10:35: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调整预算的相关规定,对年度执行中财政收支与年初预算发生变化的,要结合市本级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市本级(含高新区)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市本级(含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经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为192.1亿元,拟调整为187.8亿元,减少4.3亿元。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3亿元,由年初安排的68.7亿元调整为72亿元。

2.县区上解收入减少0.1亿元,由年初安排的17.7亿元调整为17.6亿元。

3.调入资金减少5.5亿元,由年初安排的11.5亿元调整为6亿元。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3.8亿元,由年初安排的6.5亿元调整为2.7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8亿元,由年初安排的34.6亿元调整为36.4亿元。

上述合计,总收入减少4.3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8亿元,由年初安排的88.2亿元调整为85.4亿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2.8亿元。

2.上解上级支出减少4亿元,由年初安排的28.2亿元调整为24.2亿元。

3.补助县区支出增加0.7亿元,由年初安排的41.1亿元调整为41.8亿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增加1.8亿元,由年初安排的4.1亿元调整为5.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溪湖区1.1亿元、南芬区0.7亿元。

上述合计,总支出减少4.3亿元。

(三)预算平衡

调整后,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87.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87.8亿元,仍然保持收支平衡。

二、调整市本级(含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经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为31.3亿元,拟调整为27.8亿元,减少3.5亿元。

(一)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8.5亿元,由年初安排的18.5亿元调整为10亿元。

2.调入资金增加0.5亿元,由年初安排的0.5亿元调整为1亿元。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4.5亿元,由年初安排的9.2亿元调整为13.7亿元。

上述合计,总收入减少3.5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4亿元,由年初安排的15.8亿元调整为17.2亿元。其中,债务付息支出增加1.5亿元、其他支出增加4.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4.6亿元。

2.调出资金减少4亿元,由年初安排的4.7亿元调整为0.7亿元。

3.年终滚存结余减少0.9亿元,由年初安排的1.4亿元调整为0.5亿元。

上述合计,总支出减少3.5亿元。

(三)预算平衡

调整后,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7.8亿元,仍然保持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