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政府拟对2019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将《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呈上,请予审议。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各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安排相关领域的支出,市政府拟对市本级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为144.2亿元,拟调整为162.6亿元,增加18.4亿元。
(一)增加的收入项目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5亿元。其中:税收增加2亿元,非税收入增加1.5亿元。
2.上级财力补助收入增加3.6亿元。
3.调入资金增加5.9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累计结余调入5.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0.4亿元。
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5.4亿元。上级新增我市债务限额5.4亿元,并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二)增加的支出项目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3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7亿元,教育支出增加0.7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2.5亿元,农林水支出增加0.2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0.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0.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0.4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0.2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0.2亿元,其他支出等0.2亿元。
2.新增地方债券支出5.4亿元。全部转贷给县区使用,其中:本溪县1.3亿元、桓仁县1.2亿元、平山区1.5亿元、溪湖区1.4亿元。
(三)预算平衡
调整后,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6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62.6亿元,仍然保持收支平衡。
二、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为22.1亿元,拟调整为28.2亿元,增加6.1亿元。
(一)增加的收入项目。全部是上级下达的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新增地方债券。
(二)增加的支出项目。全部是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本溪县0.4亿元、平山区2.2亿元、明山区1.2亿元、溪湖区1.2亿元、高新区1.1亿元。
(三)预算平衡。调整后,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28.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28.2亿元,仍然保持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