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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13:57: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坚定不移实施“34456”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六个年”活动,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了财政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亿元,同比增长14.2%。其中:税收收入59.8亿元,增长10.4%;非税收入31.7亿元,增长22.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2.5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4.8亿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1亿元、调入资金19.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亿元及上年结转收入54.5亿元,收入总计30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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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3亿元,同比增长12.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3.6亿元、结转下年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44.6亿元,支出总计30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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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亿元,同比下降2%。其中:税收收入28.3亿元,增长12.4%;非税收入15.6亿元,下降20.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债券转贷收入等218.7亿元,收入总计262.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8亿元,同比增长12.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等168.8亿元,支出总计262.6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亿元,同比下降5.7%。其中:税收收入22.6亿元,增长7.8%;非税收入15.4亿元,下降20.3%,主要是上年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一次性项目较多。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2.5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8.3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4.8亿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1亿元、调入资金11.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9.7亿元,收入总计25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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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3亿元,同比增长8.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7.6亿元、补助县区支出7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6.3亿元、转贷县区债券支出7.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2.8亿元,支出总计25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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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亿元,同比下降47.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4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1.1亿元、调入资金4.1亿元和上年结转收入5.2亿元,收入总计68.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8亿元,同比下降19.5%,主要是土地拆迁成本支出减少。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5.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3.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和滚存结余10.3亿元,支出总计6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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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亿元,同比下降39.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调入资金等58.1亿元,收入总计63.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亿元,同比下降38.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和滚存结余等45.9亿元,支出总计63.4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亿元,同比下降3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4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1.1亿元、调入资金2.1亿元、上年结转和县区上解收入3.1亿元,收入总计61.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亿元,同比下降74.3%。加上补助县区支出9.1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0.9亿元、转贷县区专项债券支出20.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1.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和滚存结余3.3亿元,支出总计61.4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1亿元,收入总计7.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和结转下年支出等7.3亿元,支出总计7.5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0.4亿元,收入总计6.8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和补助县区支出等6.7亿元,支出总计6.8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和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4.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1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和补助县区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4.5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1亿元,同比下降1.3%,主要是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不在市级收支中体现。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1.1亿元,同比下降2.8%。当年收支结余61万元,滚存结余24.7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2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5.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81.4亿元。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22.1亿元,低于政府债务限额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1.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0.6亿元。

市本级(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33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7.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38.4亿元。

二、2024年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4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决议,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从内部挖潜力,从外部聚合力,精准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扎实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坚决兜牢了“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为我市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了坚强财政保障。

(一)聚焦广开源善节流,财政综合实力实现新突破

千方百计挖潜增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发挥财税部门协同联动作用,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强化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管理,推动涉税信息向现实税源税收有效转化,着力夯实税基、涵养税源。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强化与各非税收入执征部门的配合联动,千方百计盘活政府资源资产,有效弥补收入缺口。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5亿元,增长14.2%,增速位列全省第一,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持续向好。

广开渠道争取资金。抢抓政策机遇,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发国债等政策资金投向,强化“财政+主管部门”协同发力,科学谋划储备项目,争取获得更多补助资金支持,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全市累计获得上级各类补助113.1亿元,可比口径增长1.7%,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7.4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59.6亿元,为补齐民生短板、化解金融和债务风险、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多措并举优化结构。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六个年”等重点工作筹集和使用资金,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3亿元,增长12.3%,民生支出占比始终在75%以上。坚持“以收定支、有保有压”,制定贯彻落实过紧日子26条举措,在年初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20%、公用经费5%基础上,执行中再压减公用经费2%。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强化各类存量资金与当年预算财力之间的统筹衔接,清理盘活沉淀资金3.6亿元。实行精准管理,分类建立支出台账,强化支出审核,仅市本级物业费就核减0.1亿元,努力腾出更多财政资金投入到基层“三保”、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

(二)聚焦防风险守底线,维护运行稳定展现新作为

“三保”支出底线精准兜实。始终把基层“三保”放在预算编制首要位置,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规范“三保”标识管理,持续强化专人专区“线上线下”动态监控,压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分级责任,切实做到预算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调度。全年各级财政没有发生基层“三保”支付风险。

政府债务风险有效防范。以“1+6”化债方案为依据,制定切实可行的“一债一策”方案,千方百计严防债务风险“爆雷”。全市通过预算安排、再融资债券置换、贷款展期等方式偿还缓释政府债务86.9亿元,没有发生债务违约风险。通过隐性债务“大起底”式核查,全市隐性债务总量下降53.5%,自行化解进度和隐性债务化解数额均位列全省第一。采取撤并、整合等方式,全市融资平台压减83.3%,位列全省第二。争取专项债券资金32.6亿元,用于压降平台及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县区隐债清零,每年可节省利息支出1.2亿元。

财经纪律约束持续加强严格执行预算法、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向市人大报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全面核查2023年省以上126个专项资金使用拨付情况,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冒用等现象发生,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用。全面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对违规出台财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自查,坚持立行立改、以查促改,构建财会监督长效机制。

(三)聚焦稳经济促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迸发新活力

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助力企业做优做强,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投入资金0.8亿元,支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智慧工厂矿山建设等,加大对企业科技资金支持。投入资金0.9亿元,落实汽车消费补贴、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稳增长的“乘数效应”。支持举办春秋两季房展会,拉动商品房消费15亿元。投入资金0.3亿元,积极推动县域商业建设、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深化减税降费政策成效,让政策红利直接惠及企业。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使用电子保函等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首次获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帮助市场主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大对个人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9亿元,办理个人涉农贷款726笔,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

大力保障人才工作。投入人才专项资金0.3亿元,支持遴选产生两批“山城英才”97人,引进高层次人才98人,新增专业技术、技能人才1万人,打造98套高品质“科学家花园”和人才公寓,推动我市人才建设向纵深发展,让越来越多的人才特别是青年人向往本溪、扎根本溪、圆梦本溪。

(四)聚焦增投入补短板,人民群众生活增添新福祉

城市品质持续提升。投入资金0.1亿元,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有力经费支撑。投入资金10亿元,全力保障小华山危桥改造、民生十条路、城市道路照明、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投入资金2.2亿元,支持环卫作业、绿化、排水等城市环境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乡村振兴持续发力。投入资金3亿元,实施乡村振兴衔接项目482个,支持全市1.8万脱贫人口、72个脱贫村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投入资金2.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和保护性耕作,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投入资金2亿元,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343公里、和美乡村13个,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村均标准由每年5万元提高到7万元。

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投入资金2.6亿元,支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张家河污水处理管线建设、土壤监测和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位列全省第二。投入资金5.6亿元,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和森林培育、林业科技推广。投入资金2.5亿元,支持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国家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建设和生态功能区保护。投入资金0.6亿元,率先完成废弃矿山治理范围全覆盖、三年行动任务全清零目标。

社保基础持续夯实。投入资金23亿元,保障全市34.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3.9万名机关单位退休人员和16万名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0.9亿元,推动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投入资金7亿元,支持提升各级各类医疗保障及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投入资金2.7亿元,有力保障各类特殊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投入资金16.6亿元,有效改善60所中小学办学条件,落实“全覆盖”教育资助政策,惠及学生和幼儿3.6万人次。投入资金0.7亿元,支持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投入资金0.2亿元,支持城市足球联赛、马拉松比赛及CBA女篮联赛等体育赛事活动,以体育活力“添”城市魅力。

(五)聚焦强管理提质效,财政治理效能取得新成效

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密切跟踪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动态,多渠道向省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意见,最大努力维护我市既得利益并争取更多支持。制定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落实22条具体措施,理顺市以下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全面建立以“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为目标的市以下财政体制。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打破预算切块和基数依赖,所有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点,以当年可用财力为基础,建立“有增有减、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15大类62个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数字财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作为全省试点城市,率先实现预算单位账户全流程线上提交、线上审核、线上办理。率先在全省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调整调剂模块,在全省业务部署会上做经验介绍。通过试点先行、多方协同、全面推进等方式提前撤销两县25个乡镇金库,确保撤库期间国库业务不断档、财税业务无在途、财政资金零风险。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创佳绩。建立健全“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的“三维”评价体系,组织预算单位对上年度172个部门(单位)整体和57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做“好”单位自评、做“优”部门评价、做“精”财政评价。率先在全省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设立37条成本绩效分析指标体系,以成本核定补贴标准,为预算提供科学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次位列全省第二,连续两年荣获“优秀”等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团结奋斗和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拼抢争实的结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当前财政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基础尚不稳固,保“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地方债务、金融等风险相互交织,防范化解风险任务较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有待提高,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等。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将有效应对,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积极破解发展新难题,推动财政事业继续向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发展,坚决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各项任务和市人大各项决议。

三、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之年,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和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坚定信心、实干担当,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打好政策“组合拳”,不断在财政运行中谋求新举措,在守正创新中实现新突破,在攻坚克难中迈出新步伐,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5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强化国家及省市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坚决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025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科学编制收入预算。依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和税费政策变化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保证年度收支预算平衡。加强“四本”预算统筹、增量与存量资金统筹,资产与资源统筹,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二是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集中各类资源,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资金整合协调,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等民生支出,足额保障防范债务风险支出,全力保障我市振兴发展任务支出,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切实把宝贵财政资金花在紧要处、用在刀刃上。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当年可用财力为基础,逐项核定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总量只减不增,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严肃财经纪律,能省则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6.1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58.8亿元,下降1.6%;非税收入37.3亿元,增长17.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5.2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2.9亿元、调入资金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8.1亿元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亿元,收入总计24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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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2.1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139.9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7%;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项目支出42.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6.3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和债务还本支出37.2亿元,支出总计245.9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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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4.2亿元,可比口径增长27.4%,主要是按照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要求,2025年市本级(不含高新区)不再保留纳税企业,市本级(不含高新区)税收收入全部下放县区。加上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179.9亿元,收入总计214.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1.6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79.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1%;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项目支出22.3亿元。加上上解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等112.5亿元,支出总计214.1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7.6亿元,可比口径增长30.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5.2亿元、县区上解收入49.5亿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32.9亿元、调入资金0.8亿元和上年结转收入22.8亿元,收入总计208.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5.7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75.4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9.7%,主要支出事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亿元、教育支出6.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2亿元、农林水支出1.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0.6亿元等;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项目支出20.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6.3亿元、补助县区支出50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8亿元和转贷县区政府债券支出6.7亿元,支出总计208.8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9.5亿元,同比增长139.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5亿元,增长204.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9亿元,下降33.9%;污水处理费收入0.7亿元,下降1.6%;彩票公益金收入0.3亿元,下降13.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6亿元和上年结转收入10.3亿元,收入总计32.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6.2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19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3%;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项目支出7.2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上解上级0.5亿元、调出资金1.3亿元和滚存结余3.5亿元,支出总计32.1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5亿元,同比增长137.5%。加上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6.5亿元,收入总计1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2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11.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1%;上级专项和上年结转项目支出3.4亿元。加上上解支出和滚存结余等3.8亿元,支出总计19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1亿元,同比增长113.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6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3亿元和县区上解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15.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1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9.4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3%,主要支出事项:城乡社区支出5.9亿元、债务付息支出3.2亿元;上级专项和结转项目支出2.7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补助县区支出1.3亿元和滚存结余0.6亿元,支出总计15.8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1.1亿元,收入总计1.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0.1亿元,支出总计1.2亿元。以上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等0.5亿元,收入总计0.6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5亿元,加上调出资金及补助县区支出等0.1亿元,支出总计0.6亿元。因高新区2025年预计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述均为市本级(不含高新区)数据。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8亿元,同比增长3.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3亿元,同比增长3.7%。当年收支缺口0.2亿元,滚存结余24.5亿元。

四、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本次会议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财政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大力度开源节流,全力推动财政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高质量涵养财源税源。深入推进“双本”融合,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跃升、向智能升级、向绿色迈进,壮大支柱财源,加固增收“压舱石”。强化创新驱动,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生物医药、特色消费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大力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激活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做大做优财政“蛋糕”。

高标准细化组织收入。加强财税协同、上下联动,发挥常态化调度机制作用,坚持“征、管、查、防”多措并举,全力挖掘收入潜力,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努力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并力争达到更高增幅。准确捕捉政策机遇,找准对接结合点,全力争取省以上政策和资金支持,切实将政策含金量转化为发展高质量。

高效率盘活资产资源。聚焦我市“三类资源”,持续释放资源空间,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健全资产定期盘点机制,全面摸清家底,通过内部挖潜、调剂利用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建立存量资金动态跟踪机制,积极“唤醒”各领域“沉睡”资金,集“零钱”成“整钱”。

(二)更大力度统筹资源,全力增强重点领域事业财力保障

加大财政支出强度。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施项目精细化管理,项目区分轻重缓急统一优选排序。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对教育、科技创新、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刚性需求的支持力度,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关键点、紧要处。

项目包装进度。强化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聚焦国家五大安全、“两重”“两新”、省重大工程等领域,会同主管部门积极包装一批全局性、基础性、引领性高质量项目,推动争取资金取得新突破。强化对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运营、收益和资产全周期管理,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以重大项目拉动有效投资,以高质量投资支撑高质量振兴发展。

加强厉行节约力度。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监督各部门保持一般性支出管控力度不放松,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低效无效支出,以行政运行成本的降低为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留出更大财力空间。

(三)更大力度保障改善民生,全力提高山城人民生活品质

助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创业资金支撑,全力以赴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重大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基准定额,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加强对文化旅游体育事业的系统性支持,提升文化旅游品质,推动赛事流量转化为经济增量。

助力保障城市有机更新。统筹落实各类资金,保障城建重点项目、城市运行管理、公共交通等方面资金需求,支持老旧小区、老旧管网改造等更新工程有序实施,让山城百姓安居更宜居。支持城市绿色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黑臭水体治理、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开展,让绿色成为美丽本溪最亮丽底色。

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优先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加大农业现代化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持续壮大县域经济规模,提升县域经济质量。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改善乡村环境。

(四)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风险,全力筑牢持续健康发展防线

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控和应急处置,预警关口前移,动态监测支出和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力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

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地方债务风险化解“1+6”方案,积极统筹资金用于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还本付息,确保完成化债目标任务。动态研判风险形势,对潜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压实各级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政府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录入监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坚决管控财政支付风险。建立完善库款运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国库资金调度,着力提升库款保障能力。统筹推进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运用系统性、创新性思维逐项研究消化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分类精准施策,坚决杜绝新增暂付款。

(五)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全力推动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跟踪市与县区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均衡县区间财力保障水平,有效增强县区“三保”和财政运行保障能力。深入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细化落实预算指标核算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改革要求,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动态衔接、深度融合。

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结构和标准推动实现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协调统一,建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从“探索到发展”、从“项目到领域”、从“局部到整体”的“本溪范本”。健全绩效指标体系,依托信息化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实行绩效指标动态管理。

        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坚决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生威”。完善各类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各位代表,云程发轫赴山海,再踏层峰辟新天。2025年,本溪发展大幕已经拉开,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已经打响,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努力把各方面积极因素转化为发展实绩,乘势而上、聚势而强,脚踏实地、拼抢争实,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本溪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再融资债券。是指为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本金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

3.新增债券。是指在财政部核定的新增债券限额内,地方政府举借用于本地区当年公益性资本支出的政府债券。

4.转贷收入。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中央和省级政府可以发行债券,地方政府由上级政府代为发行债券后获得的收入。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中央或地方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6.上年结转收入。是指上年支出预算中一部分虽未支付,但有专项用途、需要在本年度继续使用,从而形成的收入。

7.结转下年支出。是指本年度支出预算需转到下年度继续安排和使用的支出。

8.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基金预算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基本原则。

9.专项债券。是指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为了筹集资金专门用于某项具体项目而发行的债券。

10.滚存结余。是指当年年底地方财政收入加上上年结余和当年上级各项补助,减去当年上解上级和地方实际支出后,形成的年终结余。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1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13.一般性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而发生的会议费、业务费等经常性支出。

14.“三保”支出。是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15.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指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

16.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