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目标任务,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稳妥化解各类风险矛盾,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市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运行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态势。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73.9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8.6%,自然口径增长0.4%。其中:税收收入52.1亿元,同口径下降8%,自然口径下降18%,主要是落实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退税政策的影响;非税收入21.8亿元,增长115.6%,主要是一次性非税收入项目的拉动。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1.2亿元、置换债券收入34.5亿元、新增债券收入1.8亿元、调入资金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3.4亿元,收入总计248.8亿元。
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四项主体税种走势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58.5亿元,同比增长19.5%,主要是基层“三保”、疫情防控、偿还债务等刚性支出保持了较高增速。加上上解支出25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4.6亿元、结转下年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0.7亿元,支出总计248.8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6.1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6.7%,自然口径增长8.8%,加上省以上补助收入、县区上解收入、地方债券转贷收入等177.2亿元,收入总计223.3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79.5亿元,同比增长15.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县区支出、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等143.8亿元,支出总计223.3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2.8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7.5%,自然口径增长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1.2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8.9亿元、置换债券收入34.5亿元、新增债券收入1.8亿元、调入资金1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1亿元,收入总计219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75.4亿元,同比增长14.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5亿元、补助县区支出71.2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7亿元、转贷县区政府债券支出9.3亿元、结转下年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1.1亿元,支出总计219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0.7亿元,同比下降52.1%,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7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和上年结转收入7.3亿元,收入总计45.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15.7亿元,同比下降38.2%,主要是上年南芬区一次性征地成本支出垫高基数以及年度新增专项债务支出有所减少的影响。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3亿元、调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1.8亿元、上解支出840万元和滚存结余18.3亿元,支出总计45.2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6.3亿元,同比增长23.2%,加上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28.6亿元,收入总计34.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8.8亿元,同比下降34.6%,加上上解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等26.1亿元,支出总计34.9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5.4亿元,同比增长14.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7亿元、调入资金0.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7亿元和下级上解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33.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4.6亿元,同比下降15.9%。加上补助县区支出2.4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1亿元、转贷县区专项债券支出4.9亿元、调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和滚存结余13.1亿元,支出总计33.3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4.3亿元,其中:利润收入528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92万元,产权转让收入4.2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收入等2.1亿元,收入总计6.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3.3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结转下年等3.1亿元,支出总计6.4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4.2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收入等1.3亿元,收入总计5.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3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补助下级支出等2.5亿元,支出总计5.5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844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收入等1.3亿元,收入总计1.4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0.1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补助下级支出等1.3亿元,支出总计1.4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49亿元,同比增长1.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47.6亿元,增长5.9%。本年收支结余1.4亿元,滚存结余27.7亿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 收入 | 支出 | 本年结余 | 滚存结余 |
社会保险基金合计 | 489,506 | 475,830 | 13,676 | 277,382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0,925 | 17,931 | 2,994 | 36,302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08,258 | 212,316 | -4,058 | 6,135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含生育保险) | 178,452 | 176,318 | 2,134 | 152,143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新农合) | 54,918 | 46,365 | 8,553 | 74,537 |
工伤保险基金 | 26,953 | 22,900 | 4,053 | 8,265 |
(五)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初步测算,省财政厅预计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359.28亿元。其中: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26.5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2.75亿元。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计345.56亿元,低于全市政府债务限额13.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1.0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4.47亿元。2022年发行政府新增债券15.2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75亿元,专项债券13.48亿元。
市本级(不含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预计21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4.3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3.95亿元。
二、2022年落实市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围绕“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强管理、防风险、严纪律”,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有效防控各类风险,细化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着力提升“四精”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助力开展“六个年”活动,为推动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聚焦强本固基,狠抓开源节流,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组织收入积极有力。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持续深化财税工作联动,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多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8.6%。
向上争取聚力增效。紧盯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持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全年预计获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指标103.9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指标57.5亿元;专项性转移支付指标46.4亿元,有效保障了“三保”等重点支出、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
财政支出有保有压。坚持量入为出,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原则,建立“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控制机制,科学安排支出顺序,强化支出强度与进度相匹配,基层“三保”、疫情防控、生态环保、“人才兴市”战略等重点领域支出有效保障。出台“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40条具体措施,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压减比例20%、30%,常态化盘活存量资金,政府机关过紧日子成为常态。
(二)聚焦安全发展,坚守风险底线,社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三保”风险有效应对。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加强“三保”预算事前审核,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硬缺口。逐级完善“三保”应急预案,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专人专区”日常联络调度网络,加强动态预警监控,7个县区规范使用工资库款保障户,未发生新增工资拖欠现象。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全年预计下达县区补助指标73.7亿元,有效对冲县区减收增支压力。
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加强债务闭环管理,做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实行“一债一策”挂图作战,全市预计按时足额缓释化解到期政府债务133亿元,其中:市本级112亿元,占84.2%,没有发生政府债务违约事件。完善隐性债务常态化预警监控,积极搭建“银政企”平台,通过展期、置换或借新还旧等方式,及时化解隐性债务58.85亿元。
财政暂付款有序消化。按照“逐步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总量只减不增”的总体目标,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存量暂付款分类清理消化,全年预计消化暂付款14.4亿元,其中:市本级13.6亿元,进一步化解财政支付风险。
(三)聚焦积极有为,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退税政策,以财政短期收入的“减法”,换来企业长期效益的“加法”和市场主体活力的“乘法”,让企业和群众切身体会国家政策红利。全市预计减税降费退税23亿元,其中留抵退税15.8亿元,惠及企业1500余户,地方财政让利超过10亿元。
债券资金作用切实发挥。争取新增债券15.23亿元,重点投向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以及生态环保等工程项目。争取再融资债券36.5亿元、省级调剂金偿还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借款39.2亿元,有效缓解政府当期偿债压力。
直达资金机制不断完善。坚决当好“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实现资金下达和监控同步“一竿子插到底”,确保中央、省直达资金22.9亿元第一时间全部直达县区、直接惠企利民,政策效能快速释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大。将工程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开展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四)聚焦提质增效,抓改革强管理,财政治理效能大幅提升
财政重点改革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数字财政建设,率先完成资金专户支付电子化,实现市县乡三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部上线,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各业务模块整合进度加快,为财政管理赋能提效,始终走在全省前列。扎实开展“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将“四精”要求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夯实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并在全省财政系统作经验交流。
财政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将财政财务监督重点从事后移到事前和事中。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公务卡开卡率和激活率较上年大幅提高。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累计节约财政资金2.7亿元。截至目前,全市政府采购额3.9亿元,节约采购资金0.3亿元,节约率7%;审核政府投资项目263个,审定额13.5亿元,审减额2.4亿元,审减率15.3%。
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推进。组织对2021年350个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和79个市直预算部门整体绩效开展自评;围绕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对2021年10个项目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评价,涉及预算资金4亿元。加强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大力压减执行较慢、绩效不高、人大监督及审计发现问题项目资金,有力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着眼“营商环境提升年”,动态更新公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强化财税政策解读宣传,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全面上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开启线上“零跑腿”、线下“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新模式,切实提高财政服务效能。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等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复查,加快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倒逼市直部门和县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五)聚焦节用裕民,补齐短板弱项,民生福祉得到持续增进
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足额安排、快速拨付、特事快办原则,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全市投入资金4.8亿元,其中市本级2.07亿元,重点支持方舱和健康驿站建设、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历次全员核酸检测费用、“8.24”疫情保供蔬菜包、防疫物资及设备购置等。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投入资金近9亿元,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补助提标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投入资金6.1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责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稳就业政策积极落实。支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拨付就业补助资金1.5亿元,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2160户企业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423万元。
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提升。投入资金2.8亿元,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助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投入资金0.7亿元,支持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和重点文物保护,积极发展竞技体育,大力推动旅游事业发展。
(六)聚焦重点攻坚,持续精准发力,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
基层治理持续深化。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投入资金3.1亿元,重点支持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全面落实三级网格员补助,全年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264公里,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26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4个。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拨付专项资金0.6亿元,支持乡村振兴项目425个。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投入资金2.4亿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方面。
“生态立市”战略深度推进。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资金1.2亿元,支持大气、水污染、土壤防治工作,切实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焦生态保护和修复,投入资金3.9亿元,支持林长制试点建设、森林培育、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重点项目建设得到有力保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落实年”和“实体经济服务年”,实行重点项目清单化管理,统筹整合各类资金9亿元,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十条路、儿童乐园改造、凤凰山体育公园、太子河综合治理、市污泥填埋场封场、校舍维修改造等民生领域建设,积极推动“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小升规、规升巨”企业、绿色交通、对外贸易和促消费加快复苏等发展。
2022年全市财政运行平稳高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人民砥砺奋斗、共同努力。但在预算执行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我市经济总量小,实体经济的好项目、大项目少,缺乏新的税收增长点,可支配财力增长乏力的局面短期难以改变。二是“三保”、疫情防控、偿还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加之民生政策调标、环保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较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政府债务风险加大,预算平衡压力难度较大;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需提升。“重分配、轻管理”和“重使用、轻绩效”的问题仍然存在,在执行中,实际使用进度偏慢,特别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够及时、管理不够规范,未实现预期绩效。这些问题都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也是本溪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至关重要。
从发展机遇看,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各项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明年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这对辽宁、对本溪是重大利好。未来会有一系列支持东北全面振兴政策措施陆续制定,切实把战略机遇转为政策红利,将为本溪振兴带来重大发展机遇。同时,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社会各方面信心不断凝聚,干事创业热情高涨。随着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稳经济政策措施效应集中释放,以及全省建设“数字辽宁 智造强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加之我市坚定不移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着力找准本溪在沈阳现代都市圈和辽东绿色经济区的定位,精准有力推动“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盘活用好“三类资源”,扎实开展“六个年”活动,有利因素加速集聚,将为本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从困难和挑战看,当前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后疫情时代阵痛,制约经济增长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同时,本溪经济总量还不够大,产业发展层次较低,大项目、好项目还不多,市场主体少、活力不足,民生领域依旧存在短板,加之“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大,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紧平衡的状况短期内仍将延续。
从财政政策上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要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同时,减税降费将从数量规模型向效率效果型转变,加之留抵退税拖累减弱、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回暖等因素,财政减收压力将有所好转。因此,要坚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立足当前和长远,纲举目张做好财政工作。
(二)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十四五”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以实施“四大战略”、加快建设“五个本溪”为主攻方向,以开展“六个年”活动为有力抓手,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推动本溪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财政力量。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统筹平衡,量入为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量入为出、收支联动,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核定预算,确保安排预算规模与财力水平相适应。二是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以中央、省市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为依据,科学编制支出预算。加大支出结构优化调整力度,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注重绩效,强化约束。强化绩效目标编审,做实项目绩效目标,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防控风险,安全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测算和监控。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的监测分析,增强基层政府“三保”支出保障能力,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7.6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65.7亿元,同比增长26.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4.6%;非税收入11.9亿元,同比下降45.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4.3亿元、置换债券收入34.6亿元、调入资金24.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5.4亿元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亿元,收入总计222.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58.7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133.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5%;上级专项、上年结转安排支出25.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9.4亿元和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4.6亿元,支出总计222.7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安排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7.8亿元,同比增长3.7%,加上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133.6亿元,收入总计181.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5.1亿元,同比下降3.6%,加上上解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等96.3亿元,支出总计181.4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4.2亿元,同比增长3.4%。其中:税收收入35.8亿元,同比增长3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非税收入8.4亿元,同比下降4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4.3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0.2亿元、置换债券收入34.6亿元、调入资金9.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亿元和上年结转收入8.5亿元,收入总计178.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1.6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68.4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1%,主要支出事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亿元、教育支出7.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4亿元、农林水支出1.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7亿元等;上级专项、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3.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9.4亿元、补助县区支出32.6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9.7亿元和转贷县区政府债券支出4.9亿元,支出总计178.2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预计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5.6亿元,同比增长45.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7亿元,同比增长61.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7亿元,下降42.9%;污水处理费收入0.6亿元,增长3.2%;彩票公益金收入0.3亿元,增长36.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3亿元和调入资金2.9亿元,收入总计50.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1.9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18.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6.3%,主要支出事项:城乡社区支出12.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4.8亿元;上级专项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3.8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4亿元、上解上级0.1亿元、调出资金3亿元和年终滚存结余1.9亿元,支出总计50.9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计安排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3亿元,同比增长15.7%,加上上级补助和调入资金等29.7亿元,收入总计3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1.3亿元,同比增长34.4%,加上上解支出和结转下年使用等15.7亿元,支出总计37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剔除高新区后: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6.8亿元,同比增长26.8%,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1亿元和调入资金1.5亿元,收入总计35.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9.8亿元,其中:财力安排支出7.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5.6%,主要支出事项:城乡社区支出4.6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2亿元;上级专项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2.7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9亿元、转贷县区专项债券支出8.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40万元、对县区补助支出451万元和滚存结余1.6亿元,支出总计35.5亿元。
以上收支相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83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计1.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9亿元,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1.9亿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02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1.1亿元,收入总计1.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亿元,主要是厂办大集体改革支出,加上调出资金及补助下级等,支出总计1.2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1.8亿元,同比增长5.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0.8亿元,同比增长6.7%。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 收入 | 支出 | 本年结余 | 滚存结余 |
社会保险基金合计 | 518,217 | 507,580 | 10,637 | 228,017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2,729 | 19,816 | 2,913 | 39,214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27,859 | 227,932 | -73 | 6,061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含生育保险) | 182,106 | 176,177 | 5,929 | 158,072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含新农合) | 57,505 | 55,138 | 2,367 | 76,904 |
工伤保险基金 | 28,018 | 28,517 | -499 | 7,766 |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省级统收统支,不在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表中体现。
(七)2023年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方向
支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发展,支持加快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产学研、产教研深度融合。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等,促进传统产业向数字经济迈进。
支持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重点支持矿山环境修复和河湖治理等。聚焦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巩固和提高,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等。支持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协调发展。
支持实施“人才兴市”战略。推动实施“山城英才计划”,支持引进高端人才和团队、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积极培育领军人才和专业实用人才,支持智力服务平台建设等,助力开展“人才兴市推进年”。
支持民生领域建设。支持保障省、市民生实事,支持生态环保、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持续深化基层治理。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平安建设,支持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防范。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继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黑土地保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持新改建维修改造农村公路,建设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村内道路等。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发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调标政策,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等政策,关心关爱“一老一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持稳岗就业,多渠道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持续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序推进“双减”工作。深入推进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落实国家学生资助资金政策,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居民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支持促进文旅体繁荣发展。支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开放。加强革命文物等重点文物保护,支持公共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支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四、2023年重点工作落实举措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勇于创新突破、持续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做好财源建设“三篇文章”,聚力促进经济稳增长
做好稳住存量财源文章。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把振兴工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盘活用好“三类资源”,围绕优势资源拉长产业链。深化钢地合作,全面落实“双本”融合战略,着力在钢铁、装备制造业、绿色建材等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坚定不移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服务药企扩能增效,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化推进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文旅康养产业与都市圈各城市协同发展,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特色农业、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科技研发创新项目,加快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千方百计提高头部企业本地配套率、科技创新成果本地产业化率、科技型企业增长率,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做好培育增量财源文章。坚持把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扎实推进“实体经济服务年”,大力培育壮大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化服务保障,鼓励和支持创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从“专精特新”产品到“小巨人”企业的梯度培养,不断激活实体经济内生动力。立足“招商引资竞赛年”,以“招实体、育实体、可持续”为根本,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引商,加快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着力打破“引资不引税,只见项目不见税”的瓶颈。聚焦“项目建设落实年”,吃透国家政策取向和投资方向,做好项目包装和要素保障,加强项目前期费用支持,力争谋划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引领性的大项目好项目,尽快建设富有时代感的高质量项目群,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做好收入征管挖潜文章。落实市县两级财税部门横向互动、纵向联动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分析调度,细化硬化收入征管,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堵塞“跑、冒、滴、漏”,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二)坚持人民至上,管好用好政府“钱袋子”,加力提高服务保障效能
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握资金支出节奏,促进支出进度与实际需求更加衔接匹配。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对教育、科技创新、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持续过紧日子,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收支安排的基本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统筹用好盘活资金,对超过年限以及确定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及时清理收回,把“零钱”化为“整钱”,集中财力统筹用于“三保”以及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等支出。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强化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低效必削减、无效必问责”,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系统观念,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综合运用财政金融工具。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涵养税源。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风险分担等方式,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补短板项目建设。
用好管好新增债券资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滚动储备机制,做细做全做实债券发行前期工作,聚焦中央重点支持方向策划申报契合“两新一重”、产业园区、生态环保和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项目,争取更多债券资金支持。加快新增债券支出使用进度,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管理,加大债券支出通报约谈力度,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坚持直达资金单独调度和优先调度,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接收、分配下达、资金支付等情况,实行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控,促进第一时间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加大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府采购”低成本、高效率和透明化三大优势。拓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渠道,增强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
(四)坚持底线思维,筑牢财政风险“四道防线”,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切实兜住“三保”风险底线。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压实基层“三保”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预算逐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同时,强化预算审查、动态监控、库款调度、应急处置、“专人专区”等工作机制,用好工资库款保障户,兜牢“三保”底线不出风险。
稳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一债一策”偿债计划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存量债务如期消化、不出风险,刚性兑付提前应对、稳妥处置。加强隐性债务风险源头管控,严禁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积极应对库款运行风险。建立完善库款运行动态监控机制,密切关注和实时预测库款流入流出情况,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和保障水平,着力防范财政支付风险。统筹推进暂付款清理消化工作,坚决不允许挪用和占用国库资金。
助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配合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因地制宜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压实部门责任,防范以政府债务风险触发金融风险、金融风险转嫁成财政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坚持守正创新,下好提质增效“先手棋”,着力建立现代预算制度
加快建设“数字财政”。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强信息化应用支撑,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形成预算管理全流程的闭环管理,提高财政数字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花钱”,高效“管钱”。
强化项目库管理模式。树立“先谋事后安排经费”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建立完善项目库管理模式,规范预算项目立项审批管理,严控新增预算项目申报,立项依据明确、资金测算合理的项目择优安排,推动提前谋划项目,突出谋大局、谋全局、谋长远,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的科学性。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重点改革突破年”,紧跟省的改革步伐,结合市情实际,坚持上下“一盘棋”,统筹谋划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加大推动市与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市与县区财政管理体制。
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原则,进一步完善“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支出指标、支出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控制机制,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加强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自觉接受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严格落实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执行及调整等要求,积极主动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朝斯夕斯,念兹在兹;磨砺以须,及锋而试。”全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国之大者”,坚持胸怀天下,坚决扛起“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的财政重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更好发挥财政服务保障作用,加快推动本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实现本溪振兴发展新突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财政力量!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基金预算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基本原则。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5.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
6.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财政给予下级财政的补助款项。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等。
7.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财政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8.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由上级财政按特定用途增拨给地方的专项预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如特大灾害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费等。
9.上解支出。下级财政直接划解上级财政的款项。包括财政体制调整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
10.专项上解支出。是指国家出台政策导致上级财政收入转为下级财政收入,或原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上级财政,由此形成上级财政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要由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
1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中央或地方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1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3.再融资债券。是为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本金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不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
14.留抵退税。是对当期不能抵扣、留着将来进行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
15.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16.预算管理一体化。是指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