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本溪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7日在本溪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本溪市财政局局长 方 颖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养老保险等民生支出需求刚性增长、政府债务到期偿还任务艰巨等因素影响,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强化支出管理,强化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水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面完成了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97,007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5%,完成了财政收入预算任务。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822,340万元,增长3.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97,007万元,加上省补助等收入后,收入总计为2,243,209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22,340万元,加上上解省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等,支出总计为2,243,20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31,77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42,181万元,剔除高新区后: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4,767万元,增长14.7%。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44,662万元,增长7.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4,767万元,加上省补助等收入后,收入总计为893,366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44,662万元,加上市对县区各项补助支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专项支出等,支出总计为893,36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2013年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一)精心培育财源,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以建设市本级和县区财源为核心,增强各级财政实力。一是壮大存量,形成稳固的财源基础。投入4.33亿元,支持本钢集团做大做强做优,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投入6,91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攻关,实施技术改造创新。提供担保贷款1.56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二是抓好增量,加快培育新兴接续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招商引资,服务重点项目推进,服务“三都五城”建设。大力扶持工业地产招商、现代物流业和工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以园区为平台,强化产业支撑,促进城市化、产业化良性互动。三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征管潜力。四是切实加强收入监控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税种开展动态监控。
(二)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收支管理方式
适应新形势,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改变“基数加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方式,以零基预算为原则,保障基本支出需求,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实现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程序。制定《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规程》,确保国库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创新融资、偿债工作机制。积极创新项目融资方式,构建新型融资机制,为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偿债机制,探索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科学筹措调度资金,助推各产业加快发展
充分运用财政资金扶持政策,促进全市产业结构和经济转型。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投入省、市支农专项资金5.6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改造中低产田及生态综合治理5.85万亩,实施村内道路和桥梁建设项目156个,保障种粮农民综合补贴、粮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支持钢都加快发展。投入5.87亿元,做优传统冶金支柱产业,形成钢铁产业集群优势,支持工业“五项工程”,引导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三是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将我市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争取资金9,540万元。拨付物价调节基金3,480万元,支持“菜篮子”工程,实施19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四是支持药都发展。投入1.57亿元,支持高新区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投入1.81亿元,支持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投入5,400万元,支持药都污水处理厂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围绕全市项目年活动的工作重心,保持争政策、抢项目、抓落实的工作劲头,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时掌握中央、省财政的投资政策和方向,全力以赴地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总量66亿元。二是支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年争取和筹措基本建设投资11亿元,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各类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牛心台、柳西、彩北等工矿棚户区改造。
(五)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推进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坚持一手抓“工业强市”,一手抓“生态立市”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实现城乡发展与环境持续改善和谐共进。一是推进“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全面提速生态本溪建设。投入7,060万元,全力推进青山工程“两退一围”建设。投入8,100万元,支持蓝天工程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投入1亿元,支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碧水工程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城市建设,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筹措城建资金5.7亿元,对全市60余条主次干路、100条街巷路进行整治养护。三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点推进“创卫”工作顺利开展。投入1.45亿元,实施城市亮化绿化工程,开展旧住宅区整体改造,建设城市公厕,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环境。
(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努力缓解财政资金不足的矛盾,全力保障民生、重点社会事业资金需求。一是努力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9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调标政策落实。投入6,420万元,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投入2.6亿元,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推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投入就业资金2.8亿元,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普惠制培训等,努力实现稳定的就业形势。三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年投入3.6亿元,完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四是推进教育、文化和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投入4.5亿元,重点保障辽宁医药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建设、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扶困助学体系建设、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和偏远学校购置通勤校车等项目。支持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广播传媒、计生和档案事业发展,确保“十二运”本溪赛区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五是支持公共安全保障。投入1.8亿元,完善城市治安环境,推进“平安本溪”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构建财政监管格局,依法理财节约资金
着力加强各项财政监管工作,遵循有保有压的原则,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进一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大投资审核力度。全年审核招投标拦标价、施工预算和工程结算项目284个,完成审核24.8亿元,审减节约资金3.2亿元。三是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额5.2亿元,节约资金3,200万元。四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建设,积极构建阳光财政。
三、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的总基调,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为主线,以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为突破点,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确保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财政运行机制。努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26,700万元,增长10%。加上各项上级补助、扣除上解支出后,可供当年安排支出的资金规模为1,574,529万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574,529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安排200,448万元,地方财政资金安排1,374,081万元,增长6.4%。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78,2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737,727万元,剔除高新区后: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72,500万元,增长8%。加上各项上级补助、扣除上解支出后,可供当年安排支出的资金规模为541,535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541,53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85,741万元,地方财政资金安排355,794万元,增长16.9%。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等各项改革,加强零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理顺市与县区财权事权关系,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二是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培育税收增长点,强化市本级财源基础,落实收入征管责任目标,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强投资审核和政府采购管理。四是强化财政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对财政收入质量、民生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