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会监督人才库拟入库人选公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提供支撑,辽宁省财政厅、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决定联合建立辽宁省财会监督人才库。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环节,确定李小汛等106人为辽宁省财会监督人才库拟入库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5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入库人员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辽宁省财政厅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电话反映问题应在公示期内补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22791307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处
电子邮箱:jdc.sczt@ln.gov.cn
辽宁省财政厅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