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本溪市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年度
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2022年,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18〕31号)要求及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坚持资金投入与生态环境保护攻坚重点任务相匹配,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管理,积极统筹落实资金,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及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采取更有力
措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资金投入重点包括:巩固我市蓝天保卫战既有工作成果,在燃煤锅炉整治、水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治理等方面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等工作开展;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企业及周边土壤生态环境情况取样调查及治理;支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及规划工作;支持污水、垃圾处理厂等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时间节点 |
1 | 将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经费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给予保障。 | 全年。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开展情况予以保障。 |
2 | 保障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 全年。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和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安排资金。 |
3 | 配合业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资金支持。 | 全年。跟踪政策方向和资金投向,配合业务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