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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 本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9 14:14:16 浏览次数: 【字体: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本溪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本溪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本溪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强化金融企业风险监控与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优化资源配置,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发展战略,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原则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不含金融企业)

根据市国资委统计,2020年全市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资产总额222亿元,负债总额169亿元,所有者权益5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根据2020年度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报表,截止2020年末,我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59亿元,负债总额339.8亿元,所有者权益19.22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截止2020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88.9亿元,负债总额156.2亿元,净资产总额132.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统计,截止2020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8,413.96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67.48万公顷2020水资源总量40.59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市国有企业监管部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党对国资国企领导切实加强。全面落实国企基层党建工作要求,推动党组织深度嵌入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开展基层党务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实行约谈制、备案制、轮训制、考核制管理,制定国企基层党建26项重点验收清单,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

国企改革深入推进。一是“三个一批”改革取得新成效。5户市属企业混改取得标志性成果,614户直属企业完成了整合管理,2户企业完成退出处置。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出台《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方案》。三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选择3户基础条件好的企业从八个方面开展对标提升管理行动,修订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四是严控企业经营风险。制定出台《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四项机制”和“六大举措”,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重大进展。一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8.9万名国企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二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全面收尾。解决了468户厂办大集体职工的养老、医疗等问题,惠及4.42万名职工。全力支持驻溪央企厂改工作,企业性质界定、职工身份认定、职工安置率均达100%三是“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推进有序。全面完成了中央下放关闭破产企业本煤和桓仁铜锌厂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清算工作四是严控信访稳定风险。建立下访机制,妥善化解企业信访积案,确保了社会稳定。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责任全面落实。客运集团采取全线停运措施阻断疫情扩散渠道,为全省公交行业全力抗疫打了样板冷链物流公司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制度,实施全闭环管理,保护了全市人民的餐桌安全。指导企业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争取政策性补贴资金,促进企业稳定和发展。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0年,我市金融企业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监控与管理,全力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

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一是切实履行股东职责。国有股东参加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参与、监督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监督与指导企业遵守银监部门、人民银行的监管规范,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责任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要求,对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完成了2019年度全行公司治理评估工作,制定出台《2020年业务及产品创新规划》、《2021年度业务发展规划》。三是持续优化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监控与管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制定更新有效制度清单,全年新增及修订制度73个,废除制度3个,现行有效制度481个。四是全面推进风险化解工作。积极采取现金清收、核销、以物抵债等方式清收不良贷款。五是严守流动性风险管理。积极调整贷款投放结构、同业负债规模,分散经营风险,开展了流动性压力测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

落实普惠金融及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合本溪地区经济特点,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贷投向集中于本地实体经济,小微贷款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履行职能,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地生效。一是严格资产配置预算约束。完善资产配置流程,明确通用资产配置数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将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强化源头管理。二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开展资产清查盘点,摸清单位实际资产总量、结构和使用状态。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闲置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闲置等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工作。三是严格资产处置管理。对资产处置事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资产处置申报审批程序推行大额资产处置进场交易制度。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资产动态管理。持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功能,强化各单位国有资产信息数据的维护,积极做好市直部门资产配置、使用等管理信息数据的更新,推进资产日常处置动态化、信息资源系统化建设。二是建立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执行《本溪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规范及操作规程》,明确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目标、岗位职责,深入查找、梳理和评估资产管理风险点,制定内部控制操作流程,强化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检查,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监督、责任明确的资产管理内控机制。三是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按照《本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完成了市直部门党政机关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基础信息统计登记、党政机关占用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上报、占有使用面积测量和平面图绘制等基础数据登记统计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全面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有效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生态文明发展。

全面加强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制定《本溪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2个重点专题研究和本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坚持“一地一策”,坚决处置盘活。完成全市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采取加大拆旧区复垦、拆旧区地块调整、核减建新区面积、利用其他项目区多余指标等措施,完成了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归还任务。持续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做到应供尽供;做好重点项目用地的挂牌出让工作,提前介入,全程服务。

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绿色矿山建设精神,出台《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起草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按照“五矿共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全面清理保护地内采矿权,做到“应退尽退”。持续优化矿业结构,节约集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推进矿山整合工作。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引导矿山企业自主投入资金,加大生产矿山治理修复工作力度,积极申请省级以上资金,扎实开展闭坑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工作。 

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全力推进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在森林资源生态保护、林业重点领域改革、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富民产业发展上持续发力。编制《本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在对重点区位实行应保尽保的同时,为未来发展留足空间。高质量完成《本溪市枫树保护条例》立法,是全国唯二、全省唯一对单一树种保护的创新性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林长制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本溪市总林长令》(第1号)、《本溪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本溪市2020年林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等系列制度,编制网格化管理手册,组织市、县两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圆满实现“两个为零一个最低”目标。

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实施计划节约用水措施,积极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不断拓展计划节约用水管理范围,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强水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并联审批制度,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建设与实施,河长巡河工作有序开展,河流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非法侵占河道和采砂等涉河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水生态修复、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按照中共本溪市委要求,持续抓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丰富“1+N”政策体系,全面加强党建内嵌公司治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国企人员综合考评和薪酬核算机制,提升企业活力和凝聚力。全力支持服务鞍钢和本钢重组,完成本钢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划转工作。持续推进“三个一批”改革以加快推进混改为突破口,一企一策推进具备条件企业混改;结合事转企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做实行业控股集团,压缩管理层级;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实现国企瘦身健体。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抓好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本钢集团物业维修改造、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

(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调剂使用制度,科学合理配置新增资产和存量资产,盘活用活闲置资产,建立过紧日子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核查,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加强数据分析和综合利用,实现对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周期动态管理。

(三)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构建国土安全格局。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的推进力度,做好《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全面深化河长制和林长制的建设与实施,推进全国第三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立足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的经营权、处置权的委托、出租、转让、拍卖工作,构建底数清、权责明、保护严、监管实、市场畅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框架。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