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 本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本溪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本溪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本溪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本溪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8年,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国企国资改革,持续监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风险,有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原则,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根据市国资委《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2018年,我市地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165.6亿元,负债总额134.2亿元,所有者权益31.4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根据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截止2018年末,我市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43.6亿元,负债总额325.2亿元,所有者权益18.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根据《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截止2018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12.7亿元,负债总额177.5亿元,净资产总额135.2亿元。其中: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98.9亿元,负债总额125.7亿元,净资产总额73.2亿元;各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13.8亿元,负债总额51.8亿元,净资产总额62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统计,截止2018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8,413.9平方公里,林地总面积1,016万亩,平均水资源总量32.6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18年,我市国有企业监管部门积极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国有资产收益。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全力服务本钢混改“重头戏”,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提出本钢集团划拨土地规划实施方案;二是加大我市企业混改推介力度,编制企业混改项目信息,通过各类交易平台公开推介;三是稳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对市直转企事业单位人员安置、资产划转提出措施办法,完成9户事业单位转企新公司注册。
不断健全国资监管体系。一是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企业治理结构。抓实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和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两个重点,完成所属201个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国企法人治理及三项制度改革。按市委要求,全面完成全市34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三是建立覆盖市本级口径的资产报表体系和县区国有资产运行情况调度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全覆盖”;四是落实重点项目国资监管责任,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健全国有企业遗留事务管理中心各项制度,鼓励辽东水务控股公司、水利勘测设计公司、本溪水泵有限公司、本溪水洞旅游集团激励机制建设,促进市属控股公司“引观入本”、“万达广场”、“中央厨房”等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18年,我市金融企业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加强国有资产风险管理,支持地方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
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一是国有股东履行股东职责,参加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参与、监督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监督与指导企业遵守银监部门、人民银行的监管规范,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责任;二是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和边界,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市场风险监控与管理;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企业规章制度增加至2018年底的431个,明确了相关业务的332个核决权限,明确了“管什么、谁来管、管到哪”,清晰业务单元环节、主体责任和权力;四是建立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制度执行检查力度。
落实普惠金融及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贷投向集中于本地实体经济,小微贷款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履行职能,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本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规范及操作规程》、《本溪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处置暂行办法》、《本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本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标准配置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有序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服务机构改革大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按照本溪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根据《本溪市机构改革方案》(本委发〔2018〕37号)等文件规定,制定《关于对涉及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本接办发〔2018〕24号)、《关于做好市党政机构改革中资产管理的通知》(本机管发〔2018〕12号),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盘点清查、核实、划转审批和接收工作,堵塞借机构改革之机违规处置、更新资产,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资产漏洞。
依靠资产信息平台,提升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水平。建设好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积极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日常处置动态化、信息数据系统化。全面加强对年度行政单位资产管理数据进行审核统计,不断强化审核审批程序,运用平台资产数据信息,认真研究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方法、新思路、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促进生态文明发展。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优化国土空间利用格局、理顺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战略意图。提高规划科学性、系统性和全局性,增强规划刚性,依法制定规划、依法执行规划、依法监督规划落实;建立统一、完备的空间规划体系,合理划分空间层次,确定各层次规划的主要内容,明确上下层次规划之间的约束关系;二是落实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坚持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的自然资源分配开发原则;集中统一管理,依法办理自然资源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注销事项,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督管理机制,杜绝国有资源资产流失;三是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全民所有的矿产、水流、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加强自然资源要素有形市场建设,完善自然资源有偿出让方式,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权益金监督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开发的区域,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供应自然资源用于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政府积极推进人大常委会听取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机制建设,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推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保护利用的管理目标实现。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分级管理机制,抓住确权、登记等国有资产管理要点,加强国有资产存量管理;严格资产配置标准,严密资产处置程序,严管资产使用、流动、收益审核审批;二是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推进国企法人治理及三项制度改革,全面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强化风险机制作用,落实国有企业改革计划;三是依法保护利用自然资源。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和法规,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利用和开发,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四是完善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考核机制。关切拨备率、资本充足率和收益等重点指标,加强风险控制和收益管理。
(二)加快建立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一是增强国有资产数据集中能力。破除同一行政级次不同职能部门间数据壁垒,学习省和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建立重要指标数据共享机制;改变不同行政级次间的数据管理方式,实现数据管理下管一级,统计口径完整的目标;二是建立规范、统一的数据统计范围和标准;三是落实专题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建立专题报告重点内容汇总机制,结合数据共享机制,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三)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深层次矛盾和风险识别力。一是加强国有资产存量管理,强化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动态监控;二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趋势预测和风险性预测,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重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效益、风险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和参考。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