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1-11-19 10:21: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财资环〔2021〕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6日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doc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