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溪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1.考生须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考试前应密切关注辽宁会计网和微信公众平台“本溪会计服务”有关通知通告。
2.所有考生应注射新冠疫苗,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态,自觉监测身体健康情况并记录结果,不得隐瞒有关情况。
3.考生应于考试日前14 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考试日前14 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 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笔试前转为“绿码”。
4.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日前21 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掉口罩以外,考生到达、进入、撤离考点全程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当天,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6.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证明的“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辽事通健康码内显示),并经过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入场考生出现体温复测异常(≥37.3℃)或有干咳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明确排除新冠肺炎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未接种新冠疫苗考生需进行身份登记后,方可参加考试。
7.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8.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考前1 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防疫检查并进入考点等候。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者责任自负。
9.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10.考生考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溪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8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