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4-15 15:32:5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0号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