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的紧急通知
机关各科室及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保障本局干部职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扎实做好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疫情值班制度。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做好疫情的防范值班工作。节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须全程在岗,承担我局疫情值班任务。遇紧急情况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值班领导要立刻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2.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文件下发即日起对全局范围内所有办公区域、食堂就餐区域、保安室、司机休息室、卫生间、楼道、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二至三次全方位、无死角消毒,加大电梯按钮、卫生间等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品的消毒次数。同时,由局后勤服务中心,第一时间购置体温枪、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用品,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分发摆放,相关用品使用须严格记录留档。
3.全面做好干部职工自我防范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及司机、物业、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含印刷厂在职职工)必须全天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日常注意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少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杜绝与陌生人接触,全方位做好防护工作。
4.加强干部职工体温监测。设置5个体温监测点(正门2个、侧门1个、食堂2个),全局干部职工及司机、物业、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含印刷厂在职职工)必须配合检测体温,测量结果显示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就餐等区域。
5.强化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回访排查。从1月29日起,以科室为单位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逐一回访排查。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配合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漏一人。排查内容包含以下症状:
(1)以消化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轻度纳差、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腹泻等;
(2)以神经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头痛;
(3)以心血管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心慌、胸闷等;
(4)以眼科症状为首发表现:如结膜炎;
(5)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
重点排查对象范围包括春节期间外出探亲、旅游等人员,排查结果单独汇总上报。
压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将排查结果经科室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1月30日下午2点前分别报局办公室和中心办公室汇总,并呈报主要领导。
6.严格管控外来人员。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局各门卫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凡来访者必须出示身份证,门卫须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时间、离开时间、接待人员和来访事由等事项。全局工作尽量通过网络与电话传真等方式处理,无极特殊情况不接待外来人员来访。如确需与我局工作人员见面工作的,尽量派专人在一楼大厅接待。
7.严格控制局内人员外出。全局上下各级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允许外出,避免接触疫情地区来人,坚决不允许到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全面禁止在疫情期间网上购物邮递到局内,把感染病毒的机率降低为零。同时,暂停财政系统一切工作会议,严禁节后科室人员之间流动拜年,避免局内人员工作聚集,尽量采取电话沟通等方式落实工作。
8.对快递信件及时消毒处理。在本溪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由物业公司负责对我局接收到的所有快递信件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处理的快递信件一律不允许分发。
9.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从即日起迅速安排部署,不择不扣贯彻落实此通知要求。
10.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全局干部职工,要有大局意识、政治担当,坚决做到不信谣言、不传播谣言、不散布谣言,一切信息以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严禁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在社交媒体发布、转发、评论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
全体干部职工要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为打好疫情攻坚战作好坚强保障。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