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政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碳排放权交易 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25 09:57:40 浏览次数: 【字体:

财会〔2019〕22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开展,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