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在本溪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市政府委托,作本溪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请审议。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实现“全口径”“全覆盖”管理目标。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2021年末,全市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资产总额244.24亿元,负债总额195.58亿元,所有者权益48.66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2021年末企业资产总额410.9亿元,负债总额393.7亿元,所有者权益17.2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1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11亿元、负债总额152.7亿元、净资产总额158.3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止2021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8,413.96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67.42万公顷,水资源总量46.899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坚持党建引领,“第一议题”制度在市属企业全面实施。统筹开展企业负责人党建述职考核和业绩考核,辽东水务、客运集团、钢联矿产品公司等企业形成了党建品牌。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市98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实现公司制改制,国有企业全部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开展“清廉国企”建设,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6方面细化24项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支持改革、投身改革。
2.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着力推进国有资本“三集中”,持续推进“双本”融合,明确了本钢对北钢公司债权债务全权托管,钢联公司63户企业转属地方管理,成为地方国有企业生力军。以国企引资工作为载体,将6户企业纳入全省重点推介混改项目,3户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完成32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对11户四级企业进行了剥离处置。
3.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完成了长期以来破产而未终结4户企业的破产终结工作。持续推进国企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工作,“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厂办大集体改革进入收尾阶段。
4.国资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定《关于市属企业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按业绩贡献兑现薪酬,严格落实重大风险防控责任,积极化解违约风险。加强对县区国资工作的指导,建立对口服务机制,整理271件国资监管政策,形成《国资国企政策法规汇编》,为企业规范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政策工具箱”。
5.国企社会责任进一步夯实。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确保市民餐桌安全,公益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体现国企担当,辽东水务升级改造3座净水厂消毒系统,保障饮用水安全稳定,客运集团309台新能源公交车全部上线,覆盖23条线路,给山城市民带来全新的乘车体验。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积极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了解掌握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情况,积极指导推进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开展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推动地方金融企业强化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进一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助推金融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二是积极规范地方金融企业产权登记。按照《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以产权登记、评估监管、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托,积极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规范交易有关工作,及时掌握地方金融企业产权登记情况及国有金融资本状况,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三是积极加强金融企业财务数据上报分析制度建设。定期组织地方金融企业编报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和季度快报,及时掌握金融企业基本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产运营等基础情况,通过对报表数据的统计分析,不断提高防范财务和资产风险管理能力。
2.积极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一是重塑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三服务”的市场定位与“一手抓化险、一手抓发展”的总体方向。二是精简机构、优化网点布局。以部门撤并、合署办公的形式精简机构,设立本溪县、桓仁县经营网点,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精简、务实、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三是改革考核体制,强化效益类指标考核,提高盈利指标、资产业务指标的权重,加强对支持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方面工作的考核。四是全力服务本溪经济发展。围绕地区经济发展目标,主动对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诉求,落实减费让利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市场有前景、因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增加授信、改变还息方式等措施进行帮扶,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出台《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本溪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规范及操作规程》《本溪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本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本溪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闲置等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相关制度办法,基本建立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体系,覆盖从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各环节,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切实把国有资产管好、管住、管实。
2.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考虑盘活存量资产,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从源头上促进资产科学合理配置,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资产使用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按照集中集约、方便办公、节俭节能原则,科学合理调剂市委党校、市老促会等7家单位近万平方米教学及办公场所,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加大对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资产的统筹使用,为化解政府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供支撑。加强资产处置管理,推行资产进场交易制度,出租出售资产统一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规范报废资产处置流程,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资产回收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全年组织抽查19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44处办公场所,实地测量15家事业单位38处办公场所,3.8万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持续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深入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和出租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增强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统筹能力,努力将“沉睡资产”转化为资金资本和发展优势。强化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依法对拖欠租金承租户提起诉讼,追缴拖欠租金,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坚持规划引领,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体系建设。基本编制完成本溪市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两县和明山区开发边界基本划定。本溪水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现已完成省直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和分级调整专项评估论证工作,正在履行上报程序。完成本溪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以及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宁绿色经济区、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领域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落地留足空间。
2.坚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并重,助力“生态立市”战略。颁布实施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首个条例《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本溪15家矿山企业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完成了2021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任务和闭坑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守耕地红线。采取“数量+产能”补充方式,提升耕地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坚持节约集约,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开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地下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保证了太子河下游的生态基流。精心组织开展森林生态修复,全市完成人工造林0.6万亩、森林抚育6万亩。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全面抓好森林防灭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全市发展以林下参(山野菜)为主的林下药材基地1.33万亩,发展以红松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0.72万亩,2021年全市林业总产值191.1亿元。
3.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在全省率先开展林长制试点,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打造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本溪样板和经验。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2021年底,全市56.33万公顷可参改集体林中已有52.59万公顷完成以家庭承包为主的林权制度改革,占可参改集体林地93.36%。积极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开展巡河17591次,解决问题1962个,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先进行列。
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市国有企业存在结构不优、活力不足、实力不强的问题,企业研发投入少,数字化转型滞后,竞争类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差,生存困难。二是本溪银行与我省其他地市的市属商业银行相比,企业规模差距较大,尚未实现在本地区之外开设分支机构的“走出去”愿想,银行现代化治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重资金轻资产、重配置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价值管理的紧密衔接和相互制约的综合管理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缺少具体实施细则,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缺乏统一标准,统一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面临诸多挑战,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实现形式尚需进一步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深化人才强企战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化、法制化、专业化。实行“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制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两利四率”要努力实现“两增一控三提高”,落实“双本”融合框架协议,共同推进本钢与地方优势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支持钢联公司提质增效。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清算收尾工作。深化“三个一批”分类改革,推进客运集团、城建控股、辽东水务等企业在集团或子企业层面混改,对连续三年经营亏损、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加大注销力度。开展“企业合规管理强化年”行动,制定《市属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与处置工作规则》,修订《本溪市国有资产稽查办法》,指导企业完善内控(内审)制度,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队伍服务国企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促进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全面理顺管理体制,对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投向等宏观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防止银行金融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化。督促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完善内控管理,切实提高银行现代化治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指导推进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促进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等国家有关制度的出台和修订,进一步完善我市相关制度办法,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价值管理的紧密衔接和相互制约的综合管理工作机制。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夯实国有资产数据基础,规范单位资产管理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全面完整、清晰准确。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挖掘节约潜力、强化保障效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推进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动态资产管理目标。
(四)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思想,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规模和数量,形成全市国有自然资源“一套数”。进一步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实现形式,建立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管理制度,明确产权主体,开展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加强水资源节约管理,降低用水消耗,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司法护航机制,依法保障生态资源安全。培育壮大绿色富民产业,主动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全力打造辽东重点生态功能示范区。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