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 情况检查工作全面展开
为贯彻财政部召开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22〕7号)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本溪市2022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此次预决算公开的检查对象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覆盖面达到100%(涉密信息除外)。检查范围为2020年度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检查组织方式采取地方各级财政自查和财政部监管局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省财政厅负责检查市本级的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各市财政局负责自查本级基础上,重点检查辖区内所有县(市、区)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本溪市自查自8月30日开始,9月9日结束。财政部监管局抽查从9月13日起,10月14日前结束。
检查的主要内容内容包括: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政府预决算是否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是否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 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三是细化程度。重点关注是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四是公开方式。重点关注是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五是真实性。重点关注2020年度政府决算收支列报是否存在不真实问题。抽查的收入科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功能分类科目“103非税收入”中的“1030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10399其他收入”款级科目。抽查的支出科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的“206科学技术支出”和“213农林水支出”类级科目。
检查结束后,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将对各财政厅(局)和各地监管局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市财政部门也将参照财政部和省厅做法,对全市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进行考评,考评重点包括单位检查程序是否规范、上报材料是否及时以及工作成果质量等情况,并以适当形式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