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强化责任 主动作为 全面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
一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把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在本溪落地落实。
1.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退税政策。市财政局切实提升站位,积极对接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助企纾困政策,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跟踪,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累计通过市财政部门网站转发国家及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0余条,紧盯政策实施情况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舆情引导,疏通政策落实堵点、难点,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同时,会同税务局、人民银行建立跨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制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方案,强化资金调度,做好专项资金与退税计划衔接,及时足额拨付退税资金,迅速落实政策服务实体经济。据统计,截止4月底,我市全口径留抵退税7.5亿元,为1048户企业提供政策红利。
2.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每年根据省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结合我市非税征管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全市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同时编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财政政务网站上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打造阳光收费,接受社会监督。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基金目录清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大力支持项目建设。立足“项目建设落实年”,组织修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累计拨付1.57亿元,有效保障了健康驿站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市区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市医疗设施储备库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太子河防洪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同时,聚焦“实体经济服务年”,统筹整合资金0.74亿元,积极支持“飞地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方面项目建设。
4.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制定印发《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本财发[2022]20号),明确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建立便捷的电子保函开具渠道。目前,我市通过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2022年以来,市本级政府采购共开具电子保函记录数14个,开函项目金额1649.66万元。
5.积极推动就业创业相关工作。一是优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2022年以来,及时拨付就业服务资金384.5万元,用于按规定发放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二是提升高校毕业生岗位适配能力。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及时拨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发放社保补贴。三是助力“人才兴市年推进年”。合理测算人才资金需求,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大力支持人才引育,推动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助力人才干事创业,激发人才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