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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 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2-02-25 16:28:33 浏览次数: 【字体: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 生 健 康 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2022年2月18日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