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开展黑土地保护
国家《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明确的东北典型黑土区保护范围耕地面积约2.78亿亩,我省0.28亿亩,占十分之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021年省财政新设立黑土地保护专项资金。一是及时下达,制定方案。预算批复后,省财政及时分配下达省专项资金2亿元,并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2021年辽宁省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工程、农机、农技、生物措施有效结合,推广黑土地保护利用和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开展黑土地质量监测评价,切实保护好黑土地珍贵资源。二是目标导向,集中连片。今年省财政专项支持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110万亩,围绕沈北新区、辽中区、法库县、开原市、昌图县等辽河平原粮食主产区,建设一批集中连片、土壤肥沃、生态良好、设施配套、产能稳定的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同时,支持建设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点,为科学评估项目成效和制定黑土地治理措施提供支撑。三是积极争取,形成合力。在前三年国家支持我省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的基础上,2021年,经积极争取,我省获得中央财政黑土地保护补助资金1亿元,支持新民市、海城市、辽阳县、昌图县4个项目县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50万亩,与省财政专项资金形成合力,控制黑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切实做好我省黑土地保护工作。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省农业农村厅密切配合,督促各地区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及时总结黑土地保护的经验和做法,发挥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带动作用,推动我省黑土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农业农村处,孟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