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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预决算公开情况自查工作圆满结束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1-07-02 14:30:13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财政部部署,从2021年5月中旬开始,省财政厅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对2019、2020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了自查。截至6月11日,全省自查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2015年至今,财政部已组织开展了5次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与前4次比较,本次检查面临许多新的困难。一是时间减半、任务加倍。检查时间由往年至少2个月缩短为不足1个月;上一年度因疫情影响未组织检查,本次检查的预决算公开情况从以往1个年度增加为2个年度。二是由于2020年未开展检查工作,加上机构人员更迭,各级检查人员业务熟悉程度总体下降。三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从严控制会议、培训及出差,给组织检查工作带来较大影响。 

  为克服上述困难,省财政厅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确保最终高质高效完成自查任务。一是强化组织协调。省财政厅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全省自查采取省市联动检查方式,省厅和各市局各负其责,保障自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财政部门内部分工协作,监督、预算、国库及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处)各司其职,共同配合开展检查。二是创新工作方式。省财政厅建立工作微信群,查前培训由现场培训调整为线上观看培训视频,并统一解读政策要求,统一督导工作进度。各市自查也灵活采取现场核查和线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不因疫情防控影响检查进程。三是检查与管理并重。预决算公开检查过程中,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同步进行了预决算公开业务指导。据不完全统计,在近一个月的检查工作中,仅省财政微信群就解答检查方法方面问题超过200个,预决算公开业务方面问题近400个,对指导各地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积极配合财政部有关监管局对我省预决算公开情况抽查工作,并继续贯彻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促改革,持续推动预决算公开从“形式公开”向“注重实效”转变,从“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从“找得到”向“看得懂、可监督”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