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财政系统8个集体和4名个人 荣获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表彰
近日,辽宁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沈阳隆重举行。全省财政系统中,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抚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等8个单位荣获“辽宁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关野、张楠、高洪君、程晓英4名同志荣获“辽宁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财政系统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成绩的高度肯定,彰显了财政系统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担当和力量。
近年来,全省财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始终将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财政工作突出位置,着力构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组织协调、财政投入、政策供给、资金管理、激励约束”五项机制,凝聚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2016-2020年累计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亿元,支持全省现行标准下84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1791个贫困村全部销号,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
下一步,全省财政系统将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用好用足五年“过渡期”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将工作重心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巩固教育、医疗、生态等脱贫成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确保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农业农村处,刘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