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争取2020年农业水利救灾 专项资金全省第一
今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600万元,我市获得1220万元,资金额全省第一。
市财政局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积极作为,提前谋划,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农业、水利救情和资金需求,并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争取救灾专项资金。
在收到省救灾资金后,立即与农业、水利部门沟通,按照受灾情况分配资金,严格按照《辽宁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970万元用于大田作物抗灾救灾和设施农业恢复生产;水利救灾资金250万元用于护岸堤防的修复、设施水毁修复及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RTU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