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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出台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来源:财政厅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1-01-13 14:55: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保障并规范省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并借鉴兄弟省份经验,我厅与省直机关工委联合制定了《辽宁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自20211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分七章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的计划审批权限和报销结算流程,规范了基层党建活动的开支范围和交通、食宿、讲课、资料等相关支出标准,并对租车、租场地以及赴外地开展党建活动等特殊事项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为加大对基层党建活动的保障力度,办法明确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所需的财政资金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据实列支,由各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保障,党费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补充为压实基层党建活动责任制,办法还将党建活动经费保障、管理和使用情况列入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标。 

  此外,办法还对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的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中直单位以及市、县(市、区)直机关工委提出了参照执行意见,为全省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