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财政动态>财政要闻>详细内容

省财政印发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

来源:财政厅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0-12-15 14:59:53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三方机构是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为提升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行为,日前,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推动第三方机构更加客观公正、专业规范、科学有序地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明确工作要求 

  本《办法》从行为准则、委托管理、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及结果应用等层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同时,明确了第三方机构和人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权利和义务,以及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等,使第三方机构在参与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有章可循。《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的行业自律和行业发展,推升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建立评价体系 

  按照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服务类别,设计了《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工作质量评价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等五大类别评价指标。从工作方案的可行性、人员投入的合理性、工作组织的有效性、服务完成的时效性、评价指标的科学性、服务结论的客观性、咨询建议的可操作性、成果物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等方面,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实施全面评价。 

  三、强化激励约束 

  《办法》建立了对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的年度考核机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汇总当年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工作得分情况,对咨询服务工作情况和业务质量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以发布文件的方式向所有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公示,并明确委托方可将考核结果作为向第三方机构付费的重要依据,以此形成对第三方机构的激励与约束,不断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提高执业水平。 

  (绩效管理处,韩轶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