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今年新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全市财政收入质量,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转发了《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收入质量的通知>的通知》(本财发〔2020〕80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财税部门要迅速传达精神,精准把握《通知》各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年底财政收入收尾工作。
二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守组织收入“红线”。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依法依规征缴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严禁以各种形式征收“过头税费”,严禁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和提前征收时间,严禁收窄或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坚决防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非法手段虚增收入,切实保证收入质量。各执收执罚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征缴程序、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实施非税收入征缴,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分类核算非税收入,教育收费等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存量PPP项目特许经营权收入预算管理,坚决杜绝通过调库、空转、预缴、超政策扩围等方式虚增非税收入。
三是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提升收入质量。各县区财税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及时分析疫情常态化对组织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加强本地重点税源企业、非税项目和重点费源的日常调度和动态监控,科学研判收入形势,更好服务组织收入决策。
四是科学编制2021年预算,强化预算管理。各县区财税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重点税源企业经营状况,科学准确预测下一年度预算收入情况,实事求是编制2021年财政收入预算,确保收入规模和增幅要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财政政策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