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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审核支农支小贷款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8 10:16: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有序复工复产力度,省政府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8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基础上,对获得再贷款支持的“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给予贷款额1%的财政贴息,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为加快贴息资金审核拨付进度,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审核支农支小贷款贴息申请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金函〔2020〕532号),并对全省各市财政部门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本次审核贷款贴息材料,要求贷款资金必须使用人民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贷款主体单户授信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涉农贷款用于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小微企业贷款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主体将优惠信贷资金全部用于复工复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贷款利率符合文件规定,放款时间应在2020年2月26至2020年6月30日等项内容。

我市4户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包括本溪银行、南芬农商行、桓仁锦银村镇银行和沈本商行,共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额达6.27亿元。目前,市财政部门正会同市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相关数据,月底将汇总相关情况上报省厅,预计争取上级财政贴息资金622万元,最大限度为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使财政贴息政策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