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打造和谐宜居美丽乡村,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美丽乡村建设。市财政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定期调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年度美丽乡村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2020年投入各级财政奖补资金2200万元用于我市22个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惠及人口10万余人。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加大对我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试点村建设支持力度,累计争取上级奖补资金1640万元;二是市财政局克服市本级财力紧张、“三保”支出压力较大等困难,积极筹措市级财政资金110万元,于2019年提前下达至任务县区;三是挖掘县区内生动力,积极落实县区财政配套资金(筹资筹劳)450万元。截至目前,各项建设资金已全部足额到位。
规范建设程序,高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度。一是市财政局深入乡村广泛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村民民主议事等活动,逐项规范落实各项建设任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农业农村、住建、交通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严格项目审核把关,高效完成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建设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各项建设项目已于6月份全面进入施工期。截至目前,累计安装太阳能路灯184盏,完成年度计划的40.4%;垃圾箱等设备52个,完成年度计划的40.6%;修建村内道路边沟3.95千米,完成年度计划的42.2%;修建村内水渠1.1千米,完成年度计划的40%;修建文化墙1.7万平米。完成年度计划的40.6%;修建文体活动广场0.5万平米,完成年度计划的40.6%;植树4.6千株,完成年度计划的75%。全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完成年度计划的45.6%,部分县区超过省确定的7月末完成40%的节点进度目标。
强化监督,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惠及村民。进一步压实财政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监督机制。同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完整归档工程建设档案,健全完善项目建成后管护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预计10月底,我市将完成全部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届时,将有效改善我市乡村宜居环境,提升乡村整体形象,为农民致富和乡村振兴创造良好条件,使广大村民获得更多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