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方位发力助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今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多措并举,助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由26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重大政策措施、计划项目、资金分配等,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截至6月底,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筹措省以上资金48.6亿元,对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的894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改造后将惠及35.8万户居民。上半年,全省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已开工450个,开工率50.3%,综合开展建筑物维修、小区管网改造、环境设施建设及养老、托幼、公共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建立项目储备。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老旧小区数量等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为总体谋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奠定基础。
四是创新融资模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联合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加快各项支持政策创新和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的内生动力,加快建立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模式。
五是强化资金监管。省财政厅建立报表制度,跟踪、调度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拨付进度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动态监控。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