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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全票通过

来源:财政厅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0-08-13 15: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辽宁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票通过,这也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在我省顺利实施。

  《资源税法》于2019年8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定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法》是在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前提下,将《资源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同时,在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办法等三方面授权地方决定。

  为做好《资源税法》在我省的实施工作,今年年初以来,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调研、分析、测算,并在充分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及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了《方案》。《方案》综合考虑我省资源禀赋特点、企业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税负总体平移、个别适当调整的思路,确定了我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政策,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税务部门做好《资源税法》在我省的实施工作,继续发挥资源税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税政法规处,伊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