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清单规定,市财政部门履职尽责,不断加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质量化建设,积极助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一、推进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不断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示精神,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通过公开竞争,县区政府批准,选定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行政村共46个,其中贫困村24个,按照因地制宜原则,被选定的行政村都规划了独具特色的产业项目,将使贫困人口4000余人受益。为确保产业项目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投入奖补资金共计2,300万元,其中市本级投入185万元。目前,市财政部门正积极组织县区对省市审核确定后的产业发展项目推进实施中。
二、强化财政奖补资金保障,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标
为保证我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能够足额、按时发放,市财政不断加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将市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指标下达县区,支持县区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水平。把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半年”或“年底”发放改为“按月”发放,“月薪制”的实施极大地激励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我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起到促进作用。目前,我市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财政补助部分村均超过了10万元/村/年的标准,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都达到了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标准。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不断的提高,将有效激励村干部工作干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使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面提升村集体经济带贫致富能力,为深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强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