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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疫情”阻击战 本溪市采购监督在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5 10:07:10 浏览次数: 【字体:

新冠疫情突发伊始,中央一道命令,全国上下战疫即刻打响,本溪市财政局党组担当负责、冲锋在前,精密部署政府采购战疫任务,同市委市政府一道,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

  1.开设绿色通道,保障战疫物资采购畅通。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财政局严格执行各级领导部门战疫指示精神和命令,第一时间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明确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此特殊时期,执行紧急采购事后备案制度,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确保了战疫物资采购畅通,供应及时,防止了贻误战机。

  2.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发文件,明确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采购人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需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鼓励采购人在与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采购人应减免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已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对此期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予以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融资额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等措施。同3家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中的促进作用。一季度,完成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额2,908.97万元,占全部采购额的97.8%,全市各预算单位较好地落实了政府采购政策。

  3.利用互联网+”,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市财政局制发文件,实施采购需求确认、供应商报名登记等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市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实行网上办理;对改革后重新核定的市直预算单位进行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账户新建和完善,并通过网络开展了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信息数据准确、反映及时;严格依法依规对供应商入库、评审专家入库、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检查审核,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监督管理职能。

疫情防控常态化,政府采购监管经常化,本溪市财政局党组将同市委市政府一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同心同德,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