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疫情”阻击战 本溪市采购监督在行动
“新冠”疫情突发伊始,中央一道命令,全国上下“战疫”即刻打响,本溪市财政局党组担当负责、冲锋在前,精密部署政府采购“战疫”任务,同市委市政府一道,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
1.开设绿色通道,保障“战疫”物资采购畅通。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财政局严格执行各级领导部门“战疫”指示精神和命令,第一时间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明确“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此特殊时期,执行紧急采购事后备案制度,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确保了“战疫”物资采购畅通,供应及时,防止了贻误战机。
2.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制发文件,明确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采购人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需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鼓励采购人在与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采购人应减免收取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已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对此期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予以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融资额度、简化贷款审批程序”等措施。同3家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中的促进作用。一季度,完成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额2,908.97万元,占全部采购额的97.8%,全市各预算单位较好地落实了政府采购政策。
3.利用“互联网+”,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市财政局制发文件,实施采购需求确认、供应商报名登记等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市本级政府采购投诉受理实行网上办理;对改革后重新核定的市直预算单位进行“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账户新建和完善,并通过网络开展了“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信息数据准确、反映及时;严格依法依规对供应商入库、评审专家入库、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检查审核,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监督管理职能。
疫情防控常态化,政府采购监管经常化,本溪市财政局党组将同市委市政府一道,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同心同德,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