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高标准完成2019年度扶贫项目 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本溪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资金使用单位,对扶贫资金监控系统中的2019年度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截止5月15日,全市共完成自评项目51个,涉及财政资金5615.28万元,达到了绩效指标填报率、绩效指标审核率、绩效自评填报率、绩效自评审核率四项指标100%。
一是做好自评工作部署。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本溪市财政局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在3月份就及时下发开展自评工作的有关通知,进一步明确自评范围,并确定了由资金使用单位自评,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填报的工作模式。
二是做好自评过程的调度协调。在自评期间,本溪市财政局采取周调度方式,及时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对县区在实际填报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与省相关技术维护人员联系,确保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三是保证质量提前完成。为高质量完成自评工作,本溪市财政局提出了指标填报率、指标审核率、自评填报率、自评审核率四项指标全部达到100%的目标,并主动压缩填报时间,确保在省规定时限内提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