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强化措施 开展人员“地毯式”排查工作
2月13日,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社区(村)疫情严查严控措施 30 条》要求,贯彻落实姜小林书记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 9 号》要求,市财政局着力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地毯式”排查工作。
《通知》指出,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系列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小林书记“坚定方向抓落实、示范带头抓落实、明确责任抓落实、强化督导抓落实”要求,切实做好此次排查工作,做到严格排查“十清楚”。
《通知》强调,要以科室(部门)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详细排查科室(部门)人员是否存 在需要居家隔离观察情况,是否已及时向社区报告本人需要居家隔离情况,是否已严格按照居家隔离标准进行隔离,家庭成员是否存在需要居家隔离观察情况。同时,要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制度。所有需要进行居家隔离的人员要及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情况,严格按照居家隔离标准进行隔离,并每日报告本人及家属身体健康状况。隔离期满,经居住地所在社区同意解除隔离,并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并加盖公章)的,要向局人事部门进行备案。科室(部门)要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全面掌握人员隔离情况,隔离过程要有记录。
《通知》要求,机内工作人员严格贯彻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命令以及市纪委“十个 严禁”纪律,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严防死守、不留死角,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坚决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