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一个PPP项目签约落地
8月2日上午,本溪市交通运输局与辽宁五洲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合同,正式拉开了我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序幕。副市长李景玉和辽宁新发展交通集团总裁李佳出席签约仪式,并做重要讲话。
沈本线响山子至滨河南路段改扩建工程二期、集本线(本桓线)三架岭隧道及引线改建工程、小桥线连洲岭段改扩建工程、本宽线(北爱线)北大岭隧道及引线新建工程是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00768万元,其中:拟争取省交通厅补贴26158万元、需市政府配套资金74610万元。项目计划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年末竣工并投入使用。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上述重点交通项目包装成两个项目,均以PPP模式运作。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翻译为“公私合伙制”,即公私合营模式(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近年来被大范围推广。在PPP模式下,财政参与项目全生命周期资金监管,由于该模式在我市尚属首例,我局积极研究相关规章政策,推进项目进展。最终通过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及物有所值评价,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等系列措施促进项目规范落地,保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按照市政府批复的PPP项目实施方案中全生命周期为12年(含2年建设期、10年运营期)和中标社会资金合理利润率最终成交价格初步计算,两个项目需要市政府支付服务费共计153428万元,运营期内年均支付15342.8万元。我局将两个项目2018年及以后年度需由市交通运输局向辽宁五洲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列入同期市本级财政预算,已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具体数额以我局有关部门审核为准,并根据项目运维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李景玉副市长代表本溪市人民政府对合同的签订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本溪市高度重视PPP模式推广,在省交通厅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公路改建工程成为本溪市首个落地实施的PPP项目,也是全省公路系统第一个落地实施的PPP项目,这为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他希望:辽宁五洲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今天的签约仪式为起点,切实履行好职责任务,继续加大对本溪的关注支持力度,谋求深度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