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626万元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全市义务教育“三补”政策兑现到位
市财政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攻坚中的基础性先导作用,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近日拨付资金626万元,专项用于补助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费、寄宿生住宿费、交通费,全市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
2008年以来,市财政按照《关于2008年在全市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三补”的实施意见》(本政法〔2007〕23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教育民生工程,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工作。每年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复符合条件学生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资金核拨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财政将根据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最新要求,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标准,研究出台我市“两免一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