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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推动优化政府采购法治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3 09: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法治环境工作要求,近日,市财政局采购办协调市公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采购办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机制、推动优化经济发展法制环境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参加会议的各方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进工作:一是根据采购数额和项目特点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制定新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公开透明,向各相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公布;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规定,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投标法的,按招投标法流程进行,不进行政府采购审批;三是完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中介机构监管模式,按中央和省政策要求,实行网上登记管理,不再做资格认定审核,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定;四是加强代理机构监管,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处罚违规行为。
市财政将积极推动我市优化政府采购法治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