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农改办〔2016〕30号)规定,我市严格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各尽其职、各抓其责,确保按时完成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
截止6月末,支出各级财政奖补资金689万元,占计划数比重24%。亮化项目已完成太阳能路灯安装807盏、完成计划的31%;净化项目购置、修建垃圾箱等环卫设施145个、完成计划的34%;美化项目修建或粉饰文化墙20740平方米、完成计划的33%,修村内水渠3.2千米、完成计划的42%,建文化广场9480平方米、完成计划的37%;绿化项目完成植树23.8千株、完成计划的100%。
2016年我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落实各级财政奖补资金投入2900万元(其中省以上2160万元、市配套145万元、县区配套资金59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26%,带动村民筹资筹劳104.7万元。
2016年我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计划建设亮化项目:安装太阳能路灯2584盏;净化项目:购置、修建垃圾箱等环卫设施482个;美化项目:修建或粉饰文化墙61966平方米、修村内水渠7.7千米、建文化广场25550平方米;绿化项目:植树23.8千株。
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示范村的村容村貌,提高示范村的整体形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村民的整体需求。市财政局将通过支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面貌改善,打造我市“富裕、宜居、秀美、和谐”的美丽定居乡村,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