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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全面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6 08:29: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同富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市财政局全面启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
    今年全省共安排200个试点村,占行政村总数(10414个)1.92%;安排我市12个试点村,占行政村总数(287个)的4.18%。大大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经报请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安排本溪县、桓仁县各5个村,明山区、南芬区各1个村。省财政对每个试点村给予150万元的奖补资金,总计1800万元已全部下达到县区。
县乡政府正在按照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政治素质过硬,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有强烈意愿,且财务管理规范,村集体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主导产业的标准,优先选择“百千万富民强村工程”省委组织部选定的省级重点推进集体经济示范村,以及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党建示范社所在的行政村为具体试点村。
    县乡政府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委《转发辽宁省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本财发〔2016〕49号)的要求,因势利导,因村施策,积极探索不同经营主体、组织形式和商业运营模式,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试点工作的启动,对于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促进建立乡村治理新机制和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模式,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