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我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时发放
为发挥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政发〔2015〕22号),2016年一季度,我市公益性岗位4599人,“4050”灵活就业人员5763人。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困难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505万元,社会保险补贴563万元,合计1068万元。
此项资金的及时拨付,为促进我市困难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应为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