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财政局多举措促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为贯彻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激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本溪市各级财政积极筹措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劳动合同的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人民币,时间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当年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三年来,共为54户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7608万元。
二是建立投资基金。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推进科技创新相关实施意见,我市已建立本溪药都健康医疗产业基金,重点扶持生物医药相关项目发展,由政府引导,吸引社会资本,重点对具备科技创新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投资入股,以此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截至目前,该基金为18个生物医药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投资总额达5200万元。
三是争取专项资金,提高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两年来,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创新型、地方特色、市场开拓等专项资金3401万元,直接支持企业87户。此外,我市财政部门每年都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中小企业技改、节能、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等,以提高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