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 高效快捷
——本溪市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14〕351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培训,解读上级文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二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与省厅沟通,汇报县区财政部门和债务单位提出的新问题、新情况;三是坚持原则,严格根据审计口径的要求,对政府性债务逐笔清理,严格审核,如实甄别,真实反映全市政府存量债务情况,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四是按程序报送清理甄别结果。对初步清理甄别结果及时报市政府及审计局,经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财政厅。至此,本溪市2014年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顺利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