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保障农民利益
根据省财政厅《辽宁省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暂行办法》及省财政厅《辽宁省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农业、林业保险工作是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之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救灾方法的重要方式和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惠农政策的重要措施,因此,我们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补贴补助政策,认真落实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严格规范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继续完善农业保险、林业保险运行体系,保证惠农政策落实成效,进一步保障了农民利益。
2013年我市共获得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0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543.1万元,省财政保费补贴资金465.5万元;林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8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448.7万元,省财政保费补贴资金235.4万元。目前,按照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补贴资金已经拨付到我市相关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