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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财政局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基本结束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18 10:16:2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委办发〔2013〕28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辽财农〔2013〕429号)精神和总体部署,为认真做好我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6月末,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内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农政策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全市财政系统范围内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目前,我市最后一个阶段任务,即总结整改阶段已基本结束,《工作总结》已报送省厅。
    此次我市专项检查工作涉及惠农政策专项资金总额37.87亿元,共五大类106项,其中:涉农补贴类资金7.184亿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类资金7.58亿元,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11.13亿元,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资金7.94亿元,其他类资金4.034亿元。根据此次惠农政策资金自查自纠所反映的实际情况,我市各县(区)积极地将出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和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明确了改正的方向。下一步,我局根据各县(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将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平台,二是围绕重点项目资金,建立健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市局将进行充分调研,针对检查存在的各类问题,尤其是财政自身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出台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或措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