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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行新政策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19 09:44:42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新出台的《辽宁省2013年农业机械化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辽农机〔2013〕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农委、市财政局重新制定了《本溪市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本农发〔2013〕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的《实施办法》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兑付方式、补贴操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重新制定。
      一是2013年辽宁省补贴机具经销商和直接供货生产企业名单由省农委在辽宁省农业机械信息网统一公布;二是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三是中央资金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改变以往年度比例补贴方式;四是规定了年度内中央资金补贴限额,农场职工购机上限为20万元,购置水稻生产机械产品的每个生产组织购机上限为200万元,其它每个生产经营组织购机上限为100万元;五是确定省累加资金补贴标准,购置四轮乘坐式(高速)水稻插秧机在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按中央补贴金额予以等额累加补贴,购置四行六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及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在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6%予以累加补贴;六是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改变以往的全省统一采购,购机差额直接汇款到厂家的兑付方式,采取全市统一实行“全体购机”,县(区)级财政结算,直接到(农户)卡(账户)的兑付方式。
     2013年第一批购置补贴资金900万元已下达我市,全年预计购机补贴总额2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