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开展区级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使用行为,贯彻落实中央、省两级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近日,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组织部分人员,开展了对辖区内5个区级财政票据管理机构(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高新区)和10个区级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领用财政票据资格、财政票据使用情况、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使用情况。
检查工作中,按照中央、省两级财政票据管理的要求,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检查人员对各区级票据管理机构及被查执收执罚单位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对财政票据使用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人员边检查、边指导、边宣传的方式,得到了被检单位的认可,对有效贯彻落实上级财政票据管理精神,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开展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进一步夯实各区级财政票据管理基础,有效地宣传了财政票据规章制度,加强了地区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财政票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