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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开展2011年排污费使用情况绩效考评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7 10:32: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情况,促进环保政策落实到位,近日,市财政局对我市2011年度排污费征管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考评。
  2011年度我市收缴排污费5005万元,上解省厅20%;80%部分用于市本级污染治理和区域综合防治,
共 4004万元。从绩效考评情况来看,资金按计划分配落实执行情况良好。环保部门对排污费按规定编制了年度计划,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2011年排污费收入为4004万元,计划安排支出为4004万元,资金计划执行率为100%。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效果明显。资金使用严格按计划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安排环保专项资金2265万元,支持本钢、北台、水泥集团的减排项目,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环境污染治理和减排工作的高度重视;安排资金1739万元,支持环保系统环境监测、设备更新和维护、标准化和能力建设,办公区改造及实施“创模”工程等。
环保专项资金是落实节能减排、解决城镇污染、改善农村环境的有力保障,为创造优美环境,改善生活质量
、提升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
      从绩效考评结果来看,我市2011年排污费使用合理,我市加大环保投入的资金引导和放大效应得到较好体
现。我市有效地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量,促进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环境综合质量逐年提高,改善了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