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2012年7月6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0.2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4.2%调整为4.0%,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7%调整为4.5%。
2012年7月6日以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12年7月6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13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了2.05个百分点。以贷款40万元、贷款年限30年为例,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为2541.44元30年总还款914918.40元,支付利息总额514918.40元。而相同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2026.74元,30年总还款729626.40元,支付利息总额329626.40元,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相比较,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少支付514.70元,30年共节省利息支出1852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