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检查 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近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市区2008 -2011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平山、明山、溪湖、南芬四个城区、9个社区随机抽取81户补贴对象,逐户核实享受廉租住房补贴人员补贴资金领取使用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81户抽取对象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补贴款,没有发生冒领、漏领的情况,补贴户对此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表示满意。但检查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不符合条件应退出的补贴户,个别社区申报不及时,造成应发放补贴资金有结余;个别社区结余补贴资金未及时返还到区财政局;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因不了解此项政策而未申报等。
检查组督促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并及时把整改结果分别上报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以保证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真正发放到补贴户手中,对应补贴户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