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项举措划分教育领域 省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近日,我省出台教育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确定三方面13项内容的改革举措。
我省改革范围与中央总体一致,在义务教育的阶段性任务和专项性工作事项中,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增加了实施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内容。明确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所需资金将由省财政承担,其他地区由各市财政统筹安排。
统筹考虑各地实际,方案合理确定分担方式,即对地方分担的50%部分,采取省与市分三档按比例的方式分担。
第一档,沈阳、盘锦2市,按省与市1∶4分担(加上中央分担50%部分,省及省以上分担60%,市分担40%);第二档,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葫芦岛8市,按省与市3∶2分担(省及省以上分担80%,市分担20%);第三档,阜新、铁岭、朝阳3市,按省与市4∶1分担(省及省以上分担90%,市分担10%)。
(记者 唐佳丽)